安徽大学学生实验守则

发布者: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08-18浏览次数:43

第一条  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,明确实验目的、原理、内容,回答实验教师的提问。回答合格者,才能进行实验。

第二条  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教学中心(室)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,服从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。

第三条  爱护仪器设备、节约使用材料。使用前要详细检查,使用后要就位,发现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。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,不准将任何物品带出室外。

第四条  使用时必须注意安全,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。若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,并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。要保护好现场,不得随意自行处置,待指导老师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,方可继续使用。

第五条  进入实验室后,应保持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或打闹,不准使用通讯工具;不准抽烟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乱抛纸屑杂物,要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。

第六条  实验完毕后,经实验工作人员检查仪器、工具、材料及使用记录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
第七条  实验完毕后,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。报告内容包括:分析结果、处理数据、绘制曲线及图表等。

第八条  对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、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、私自拆卸而造成事故和损失者,必须责其写出书面检查,并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处置。

第九条  不得将无关物品带入实验室。进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前,必须换拖鞋或穿鞋套。




XML 地图